东莞上调公积金贷款流动调节系数,公积金可贷额度有所增加
1、按照东莞市政府此前公布的公式,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2、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可贷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其中特别提到,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贷额度分别计算后累加。
3、公积金贷款额度总体不变,但《意见稿》新增三种上浮情况: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的,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4、这也是继2021年6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从0.6调整至0.8之后的再次变动。这同时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上调后,虽有上限额度,但对部分缴存职工来说相较此前可贷额度有所增加。
5、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一)购买装配式住宅。(二)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6、东莞的公积金政策放宽,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二套房最高可贷80万。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及流动性调节系数L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均有数值参考。
公积金系数什么时候调整
公积金系数7月份调整。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6月汇缴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公积金系数的调整一般由当地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来决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公积金缴纳基数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不少单位是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会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在新的一年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的下个月,职工公积金就会以新的缴纳基数计算缴存。
住房公积金一般一年调整一次,多数情况是在6月或者7月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以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月30号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多数企业会在办理完6月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期公积金缴纳基数。
公积金贷款调整时间是每年一月一日。即每年都是执行一月一日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
2019年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方案解读
根据1月1日施行的《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2;使用率为75%~95%时,系数为1;使用率为95%~100%时,系数为0.8,使用率高于100%时,系数为0.6。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是多少 截止2019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56%,已连续2个月处于90%以上区间。
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贷款使用率的不同区间调整。当贷款使用率低于60%时,系数为2;60%至85%区间,系数为1;85%至90%,系数为0.8;高于90%,系数为0.6。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0万元。
怎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及执行时点也将予以调整。
目前,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高于100%。在此情况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文,5月1日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原来的0.8调整为0.6。这也是今年厦门第二次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今年 3月1日,厦门曾进行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参数运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2×35%× 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流动性调节系数。
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系数
1、调整为24倍。根据《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可知,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系数由原来的18倍调整为24倍,缴存时间系数也做了相应调整。缴存时间系数为,624,缴存时间系数为5。
2、公积金贷款是账户余额的多少倍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关系,主要得看当地政策规定,不同地区,规定都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在武汉,规定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而在深圳,规定则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3、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借款人全部月收入*40%(上限20万元)。借款人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个条件:一是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二是借款人配偶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4、成都 公积金 贷款额度怎么算 计算公式: a、单职工家庭 贷款 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